“雏鹰展翅”计划实施方案
一、宗旨与目的
“雏鹰展翅”计划的宗旨是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方式,为低保家庭大学生打造美好的未来。
“雏鹰展翅”计划的目的是帮助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的特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知识的蓝天下展翅高飞。
二、 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范围
深圳市低收入家庭(低保或低保边缘)应届高考被录取或在读全日制大专以上(含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的大学生。
(二)、资助标准
1、对高考被录取或在读全日制大专以上的第一学年的新生(五专生须从第四年开始申请,申请初年按应届生给予资助)资助全年学费(区民政局资助3000元,其余的由市慈善会资助,市慈善会的资助额不超过2万元);对其余学年的在读学生资助50%学费(市慈善会与区民政各承担25%)。
2、实施“雏鹰展翅”计划优秀学生奖励计划,对40位优秀的受助学生进行奖励,每位的奖励金是2000元。
三、申请程序
(一)、加入雏鹰展翅QQ群:168932934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并以“申请人姓名”为主题电邮至
cyzc_2008@126.com
(二)、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打印并在“申请人声明”栏签名,与申请材料一起交到我会审批。
(三)、申请者向我会提出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
申请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一份。户口本、申请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缴交学费通知、低保证(内页有学生名字、每月发放金额及发放单位出纳盖章)或低保边缘证及与申请者身份证姓名相符的银行账户。
2、往届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
除提供以上资料(应届大学生资料,录取通知书除外)还须提供上学年成绩单、与申请者身份证姓名相符的银行账户的原件及复印件。
3、相片1张;
4、前往我会申请的申请者自提交申请资料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后可在雏鹰展翅QQ群:168932934 查询受助名单。
四、申请时限
“雏鹰展翅”计划申请期限是每年的7月21日到9月30日止
五、审批程序
自提交申请资料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我会进行核查审批。
六、支付方式
(一)、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新录取的低保家庭学生的第一年学费,由区民政局提供人民币3000元的定额资助,其余部分由市慈善会承担;第二学年之后的学费,按资助标准,由市慈善会、区民政局各负担当前学年学费的25%的资助额。市慈善会最高资助额度为人民币20000元。
(三)、符合条件的受助者,我会将直接把资助金发放至申请者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上。如发现报送虚假材料者,市慈善会有权追回该笔资助款。
七、组织实施
(一)、每年的7月21日之前向社会公布接受市低保大学生申请资助日期,在7月21日至9月30日期接受市低保大学生申请。
(二)、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公布于市慈善会官方网站。
(三)、实现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加强对现有救助项目申请流程的规范与管理,推进项目申请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同时建立“雏鹰展翅”计划资助统计信息表,实施信息化管理。
八、项目监管
(一)、接受民政、审计部门等以及社会监督。
(二)、执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对申请人使用救助金的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发现救助金没有被用于核准救助事项,挪作他用;或者发现申请救助金所提供的事实和理由有虚假,深圳市慈善会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收回救助金,情况特别严重者,取消今后申请本救助基金的资格。
九、绩效评估
年底形成年度工作总结,以检讨计划实施的效果。
十、宣传及其它
充分的运用报纸、电视以及印制宣传手册等宣传手段为“雏鹰展翅计划”宣传造势,提升“雏鹰展翅计划”的知名度。
“雏鹰展翅”计划优秀学生奖励计划实施方案
一、资助范围
“雏鹰展翅”计划是由市民政局、市慈善会联合深圳商报于2004年发起的助学行动,活动目的是资助我市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大学生上学,确保不让我市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任何一个孩子因交不起学费而上不了大学。从第四届开始,为了进一步关注这些受助学生在学校的成长,培养“四有”新人,培养贫困学生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激励上进,表彰德智体美等方面优秀的困难学生,2008年深圳商报设立“雏鹰展翅”优秀学生奖励金计划,鼓励这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努力学习,自立自强。详细情况如下:
二、奖励金荣誉称号的设置
1、优秀成绩鼓励奖
2、优秀学生干部奖
3、优秀文体表现奖
4、优秀道德风尚奖
三、参评资格
1、雏鹰展翅受助学生,在读的全日制专、本科生、研究生。
2、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未受到过学校、学院党团行政处分、通报批评。
四、评审工作
为了更好地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雏鹰展翅计划”优秀学生奖励计划采取评审工作与接收工作相分离的原则,本会不参与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由深圳市商报集团相关领导组成的评审小组来进行。
各类荣誉称号评选的具体条件:
1、优秀成绩鼓励奖。评选条件:
本学年度所修课程成绩原则上必须达到B以上,获得所在院校颁发的奖学金证书。
2、优秀学生干部奖。评选条件:
本年度担任所在院校学生干部的学生。本学年所修课程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3、文体优秀奖。评选条件:
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文体活动,在院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项文娱、体育竞赛活动中,并获得书面表彰者。
4、优秀道德风尚奖。评选条件:
①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等有突出事迹者;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为创造良好校风、优化校园环境作出突出贡献者;团结互助、拾金不昧、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有突出事迹者。
②担任“雏鹰展翅”计划爱心服务证志愿者,帮扶别人,表现突出者。
五、申请评选办法
1、采取个人申报的形式,填写申报表。
2、由所在学院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者当地媒体报道、校报刊登其先进事迹作为依据。
六、表彰奖励办法
1、每学年评选20至60人,一个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多个奖项。
2、奖励标准:对于获奖学生给予2000元的奖励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3、对获奖励学生情况进行宣传和公示。
七、违纪处分
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本会有权追回奖励金并取消该学生下年度的资助资格。
“雏鹰展翅”计划细化规定
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人才,是在成长中的雏鹰。为帮助那些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的特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蓝天下展翅高飞,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慈善会和深圳商报于2004年联合发起资助我市低保家庭大学生上学的“雏鹰展翅”计划。同时为保持该计划的持续发展,经市领导批准,2005年开始建立了长效运作机制,以期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方式,为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大学生打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一、资助的对象和范围
深圳市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应届高考被录取或在读全日制大专以上含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
二、资助标准
对高考被录取或在读全日制大专以上的第一学年的新生(五专生须从第四年开始申请,申请初年按应届生给予资助),资助全年学费;对其余学年的在读学生,资助50%学费。
三、资助办法
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新录取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的第一年学费,由区民政局提供人民币3000元的定额资助,其余资助部分由市慈善会承担;第二学年之后的学费,按资助标准,由市慈善会、区民政局各负担当前学年学费的25%的资助额度,但市慈善会最高资助限额为2万元。
四、资助金的申请及审批时限
“雏鹰展翅”计划申请期限是每年的7月21日到9月30日止。
五、办理程序
(一)加入雏鹰展翅QQ群:168932934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并以“申请人姓名”为主题电邮至cyzc_2008@126.com
(二)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打印并在“申请人声明”栏签名,与申请材料一起交到我会审批。
(三)申请者向我会提出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
申请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一份。户口本、申请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缴交学费通知、低保证(内页有学生名字、每月发放金额及发放单位出纳盖章)或低保边缘证及与申请者身份证姓名相符的银行账户。
2、往届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
除提供以上资料(应届大学生资料,录取通知书除外)还须提供上学年成绩单、与申请者身份证姓名相符的银行账户的原件及复印件。
3、相片1张;
4、前往我会申请的申请者自提交申请资料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后可在雏鹰展翅QQ群:168932934 查询受助名单。
符合条件的受助者,我会将直接把资助金发放至申请者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上。如发现报送虚假材料者,市慈善会有权追回该笔资助款。